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泾县安利达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方解石矿露天采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方解石矿露天采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泾县安利达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宣城市泾县云岭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金伙
联系方式:15357524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