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春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歙县葫芦水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黄山市春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委托安徽启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歙县葫芦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歙县葫芦水电站工程
建设单位:黄山市春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建设地点:黄山市歙县岔口镇境内
投资总额:116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葫芦水电站位于歙县岔口镇境内,发电来水是利用大洲源河可拦蓄水进行引水发电的。水电站主要由拦水坝、发电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升压站等建筑物组成。项目投资1160万元,水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总装机1000kW,电站设计水头为49.62m,电站装机年利用小时为3027h,设计年发电量为302.7万kW·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全文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到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山市春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375701595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启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3865806589
邮箱:155614080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格式附后)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黄山市春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