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无为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新华无为高沟镇渔光互补项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南新华无为高沟镇渔光互补项目
建设单位:无为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高沟镇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附图附件,专家签到表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田工 联系电话:1885599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