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福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吨量子点电子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时间:2023-02-13
来源:
浏览:4275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福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吨量子点电子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吨量子点电子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福纳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武里山路和天水路交叉口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厂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3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391314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