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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中飞大道与新陶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公告

时间:2022-09-09 来源: 浏览:219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现将《马鞍山郑蒲港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现将《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中飞大道与新陶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中飞大道与新陶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位置: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中飞大道与新陶路交叉口西北角

(3)建设单位: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飞大道与新陶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占地面积:24589.04平方米;

地理位置: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中飞大道与新陶路交叉口西北角;

土地使用权人: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子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三、报告基本结论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结合第一阶段对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得到信息的分析,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北侧为天润港城,东至中飞大道,南达新陶路,西侧为王村大沟支渠,面积24589.04平方米。地块早期历史为耕地,根据和县2014年第8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晥政地(增减挂钩)[2014]49号)和《关于和县2014年度第12批次城镇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批复》(晥政地[2047]561号)文件要求,该地块收归国有,此后北侧地块退耕,并作为天润港城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使用,南侧地块保持耕地状态不变;2016年项目南侧地块完成退耕工作,并作为新陶路道路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使用;2019年后,天润港城及新陶路工程均告完成,工程临时用地上的各类临时建筑开始逐步拆除,目前,该地块上无临时或永久性建筑,为闲置状态,地块相邻及周边区域为农田、住宅区、学校及其他公共设施,无生产性企业或可能产生污染的企业。

通过手持XRF、手持PID对该地块进行了污染快速检测,快速检测共选取9个点位进行检测。经测定,该地块土壤砷、镉、铜、铅、汞、镍等污染物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总铬满足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手持PID检测未发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异常。

调查结论为: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快速采样分析,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四、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

五、 联系方式
    单位: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吴主任
    邮箱:166039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