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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废密封胶桶和废灌封胶桶 危险特性鉴别项目公示

时间:2022-08-30 来源: 浏览:544次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废密封胶桶和废灌封胶桶 危险特性鉴别项目公示

2022年6月29日~7月2日,合肥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密封胶桶和废灌封桶沾染的废密封胶和废灌封胶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采样期间,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个生产线正常负荷运行,采样过程中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在监督,并填写了现场勘察记录。

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7) 对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密封胶桶和废灌封胶桶危险特性鉴别形成以下结论:

(1)根据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原辅料的成分、理化性质和MSDS资料和成分监测报告,可判断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密封胶和灌封胶不具有易燃性、反应性。(2)废密封胶的样品pH值范围为6.31~7.17(无量纲),废灌封胶的样品pH值范围为6.50~8.74(无量纲),均不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中的鉴别标准限值范围内(pH值≥12.5或≤2.0为危险废物)。因此,废密封胶和废灌封胶不具有腐蚀性的危险特性。(3)采集的密封胶和灌封胶样品的浸出毒性在样品分析指标的范围内,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因此可判断密封胶和灌封胶不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特性。(4)根据《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密封胶桶和废灌封胶桶危险特性鉴别方案》,公司所使用的原辅料的成分、理化性质和MSDS资料和成分监测报告,从生产工艺和原辅料的使用情况来看,对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中附录A-F所列物质,废密封胶和废灌封胶不含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中附录 A-F所列物质,因此可以排除废密封胶和废灌封胶不含有毒性物质。(5)根据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和GB 5085.2-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的鉴别标准,密封胶和废灌封胶对对KM种雌、雄小鼠的经口毒性半数致死剂量(LD50)均大于2000mg/kg,密封胶和废灌封胶不具备危险废物的急性经口毒性特征。(6)感染性感染性主要是指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能够侵入人体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凡是能产生炎症反应的病原体都称之具有感染性。根据感染性的定义结合密封胶、灌封胶的理化性质、MSDS资料和废密封胶桶和废灌封胶桶的产生过程,可以判定废密封胶、废灌封胶不具有感染性。

因此,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现有生产工艺和使用的灌封胶、密封胶的成分不变的前提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密封胶桶和废灌封胶桶不具有危险特性,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第I类一般固体废物。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鉴别方案.rar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鉴别报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