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能源充电桩、水处理及平安城市智能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充电桩、水处理及平安城市智能化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通利众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金岗大道34号厂区,安徽富春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厂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军
联系方式:13655512102